继续教育学院办事指南
事项名称 |
毕业证书信息勘误 |
办理条件 |
已毕业学生的毕业证书信息与录取数据不一致 |
所需材料 |
1、个人情况说明 2、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(须加盖省级招生部门公章) 3、毕业证书原件 4、毕业生登记表及成绩单复印件(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) 5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:教学站(点)经办人、班主任出具的证明等。 |
办事流程 |
毕业生提交材料--->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--->院领导审批--->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一月或七月到北京市教委学籍管理部门办理 |
办理部门、地点、联系电话 |
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,北智楼705,010-68932535 |
办理时间 |
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接收材料时间:工作日 学生工作办公室到北京市教委办理时间:每年一月或七月 |
承诺期限 |
依北京市教委学籍管理部门工作期限而定 |
其他说明 |
毕业生的所有信息一律以招生录取底册为准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