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续教育学院办事指南

 

事项名称

毕业证书信息勘误

办理条件

已毕业学生的毕业证书信息与录取数据不一致

所需材料

1、个人情况说明

2、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(须加盖省级招生部门公章)

3、毕业证书原件

4、毕业生登记表及成绩单复印件(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)

5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:教学站(点)经办人、班主任出具的证明等。

办事流程

毕业生提交材料--->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--->院领导审批--->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一月或七月到北京市教委学籍管理部门办理

办理部门、地点、联系电话

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,北智楼705010-68932535

办理时间

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接收材料时间:工作日

学生工作办公室到北京市教委办理时间:每年一月或七月

承诺期限

依北京市教委学籍管理部门工作期限而定

其他说明

毕业生的所有信息一律以招生录取底册为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