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续教育学院办事指南
| 事项名称 | 毕业证书信息勘误 | 
| 办理条件 | 已毕业学生的毕业证书信息与录取数据不一致 | 
| 所需材料 | 1、个人情况说明 2、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(须加盖省级招生部门公章) 3、毕业证书原件 4、毕业生登记表及成绩单复印件(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) 5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:教学站(点)经办人、班主任出具的证明等。  | 
| 办事流程 | 毕业生提交材料--->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--->院领导审批--->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一月或七月到北京市教委学籍管理部门办理 | 
| 办理部门、地点、联系电话 | 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,北智楼705,010-68932535 | 
| 办理时间 |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接收材料时间:工作日 学生工作办公室到北京市教委办理时间:每年一月或七月 | 
| 承诺期限 | 依北京市教委学籍管理部门工作期限而定 | 
| 其他说明 | 毕业生的所有信息一律以招生录取底册为准 |